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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汉中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辱警、暴力抗法袭警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一大批有影响的维权案(事)件,旗帜鲜明地支持一线民警依法履行职责,有力彰显了法律权威,为公安民警、辅警依法履职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据统计,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发生维权案件23起,民(辅)警受到侵害36人,受伤26人,通过及时启动民警维权工作机制,对侵害人依法立案查处,刑事拘留9人、治安处罚19人,共发《澄清正明通知书》28份,为28个单位32名民警澄清正名。
典型案例
城固县公安局“12·23”暴力抗法袭警案
2017年12月23日12时40分许,城固县桔园镇桔香路一装饰门前,郭某酒后因琐事与客户李某发生口角并打架。李某即向城固县公安局110报警台报警。接110报警台指令。城固县公安局桔园派出所民警张冠阳、龚河杉处警。到达现场后,在制止郭某和李某互殴过程中,张冠阳被郭某袭击面部,经城固县桔园镇中心卫生院诊断张冠阳为颜面部损伤、轻微脑震荡。犯罪嫌疑人郭亮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城固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镇巴县公安局2018年“1·18”暴力抗法袭警案
2018年1月18日23时10分,镇巴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带班民警封成喜接到指挥中心电话指令,随即带领四名队员到镇巴县某KTV楼上(5楼)处理纠纷。在将涉事双方晏某、程某带到泾洋派出所进一步了解情况时,晏某不听劝告拒不配合,辱骂民警封成喜,并动手反抗,在制止的过程中,封成喜右手被晏某致伤。经镇巴县中医院诊断,封成喜右手第5掌骨基底部骨折,现在镇巴县中医院住院治疗。犯罪嫌疑人晏某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城固县公安局“1·5”酒后抗法袭警案
2018年1月5日17时许,城固县友谊路地税局与市政巷的路口,犯罪嫌疑人童某酒后驾驶摩托车与王某驾驶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李润红、张艳红带辅警刘雅歌驾驶警车到事故现场。处警过程中,童某不听交警劝解,并和交警在现场僵持了大约半小时,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交警将双方带至县医院抽血做酒精检测,在此过程中,童某推搡、辱骂交警。在城固县医院急诊科,童某拒绝抽血,交警李润红在给其做工作时,童某用右拳头朝李润红左脸部击打,又准备拿凳子打李润红的时候,被交警张艳红、辅警刘雅歌拦住。抽血后童某被带至交警大队办案区进行约束醒酒,在李润红控制其双腿的时候,童某用右拳头再次朝李润红的头部打了一拳。后经城固县医院诊断李润红头皮软组织挫伤。犯罪嫌疑人童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城固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目前已经移交检察机关审理。
汉台公安分局“1·28”辱袭抗法袭警案
2018年1月28日晚8时许,何某酒后驾驶车辆在汉台区北一环路与另一辆轿车发生碰撞事故。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事故中队接警后,组织2名民警赶赴现场处警,按程序对事故双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当民警对何某一方自称驾驶员的王某翠进行酒精检测时,何某同事王某国对正常执法行为进行阻挠,辱骂、厮打执法民警,并将民警所持勘察用照相机打落在地。公安汉台分局北关派出所值班民警张飞等迅速赶至现场依法处置,遭王某国反抗撕扯。同时,何某亦对民警正常执法活动进行暴力阻抗,至二名警员手部受伤。何某在被依法强制带离过程中先后蹬踹损坏2辆制式警车。经依法调查取证,何某、王某国2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汉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分析
“妨害公务罪”的概念!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规定,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上述案例中郭某就是明知道警察在依法执行公务,却对民警使用了肢体暴力,这种故意阻碍的行为就是妨害公务罪无疑了。)
如何界定“暴力”和“威胁”!
暴力行为包括直接暴力和间接暴力,既包括对公务执行人员的身体实施暴力,也包括对与执行公务密切相关的物(如警车、执法记录仪等)实施的暴力。
威胁一般指,以侵犯人身、毁害财产、破坏名誉等相胁迫, 即以将要加以恶害相通告, 对公务执行人员实行精神强制, 意图使其心理上产生一种恐惧感, 从而达到阻碍其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目的。
(具体来说,就是不管是对执法民警采取咬、抓、挠、啃、打、骂还是对警务设备实施暴力,只要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被中断,不能够顺利进行下去,就构成妨害公务罪。案例中,王某国将民警所持勘察用照相机打落在地的行为就属于对执行公务密切相关的物实施的暴力,构成了妨害公务。如果说嫌疑人实施的行为并不能造成职务停止,则不构成此罪。)
公安民警和广大辅警常年奋战在执法执勤一线,每天面对大量矛盾问题和各种违法犯罪,任务重、压力大、风险高,汉中公安欢迎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执法执勤活动进行监督,但对于无视法律,恶意抹黑、诽谤民警执法,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行为,将予以坚决打击。
警方同时正告:民警执法受到法律保护,市民应当自觉遵法守法,配合执法,任何侵犯民警执法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惩处。
汉中市公安局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916)2688833
全国公安机关和民警违纪违法举报电:12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