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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西安9月12日消息(记者刘涛 通讯员胡瑞)近日,汉中市宁强县的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他的盗窃对象,竟是刚刚认识不到一天的网友。
现年25岁的李某,家住在汉中市宁强县某村。今年7月25日,刑满释放后的李某来到勉县城区某网咖上网,一直上到8月1日。当日12时许,赵某某也来到了该网咖上网。机缘巧合,赵某某与李某并排坐在相邻的两个位置,并且两人玩着同款游戏。期间,两人发现彼此都玩的同一款游戏,就交谈了起来。下午7时许,李某以自己手机在维修为由用赵某某的手机点了外卖,然后给了赵某某现金20块,渐渐地两人慢慢变得熟络起来,赵某某就把李某当成了朋友对待。
次日凌晨3时许,赵某某因犯困要去酒店开房休息。李某就同赵某某一起来到了勉县城区某酒店登记入住。期间,李某用捡到的他人身份证登记,并再次以手机在维修为由借用了毛某的手机支付了房费。进入酒店房间后,李某以想再玩一会手机为由借用毛某手机,并玩了起来。等到赵某某熟睡之后,李某盗走了赵某某手机并离开了酒店,后将赵某某微信上的2500元转入自己的银行卡。
醒过来发现手机以及手机微信上钱财被盗的赵某某向勉县警方报案。接到报案,勉县警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同年9月5 日在其家中将其抓获。经讯问,李某对其偷盗的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