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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促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摒弃骑乘车辆不戴安全头盔陋习,从11月15日开始,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出行氛围。
在整治行动中,汉中交警二大队安排部署在中心城区各重点路口设置6处查处点,摆放宣传整治牌,对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人,采取批评教育、警告、劝导纠正违法状态、曝光等方式,对驾乘摩托车等车辆驾驶人,在宣传整治措施的基础上,以严格依法处罚的方式,督促其消除违法状态,对于发现涉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予以曝光和抄告所属单位教育管理。结合农村道路交通实际,交警二大队以“劝导+整治”的方式,将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纳入“两站两员”重点任务,严把重点路段和出村口,督促劝导纠正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