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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李某、王某二人曾因盗窃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狱中相识。二人出狱后不思悔改,经常一起吸食毒品海洛因,又向他人贩卖毒品,再度入狱。近日,二人被勉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
据悉,原本素不相识的李某、王某都因犯盗窃罪先后入狱,服刑期间二人成为好友。2015年,二人刑满,先后释放。出狱后二人经常联系,并都染上吸毒品海洛因的恶习。2020年初,王某到李某家做客,正值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王某因疫情防控无法离开,便一直居住在李某家。受疫情影响,李某经营的小餐馆无法正常经营,为了赚钱便拉上王某干起了贩卖毒品海洛因的非法“买卖”。李某当起了贩卖毒品的“老板”,王某则听从李某的安排,帮忙联系买家、送货和收款。
2021年1月17日,李某和王某驾车共同出资到汉中从一名男子处购买了一小包毒品海洛,返回勉县途中二人毒瘾发作,便迫不及待在车内各分一半进行吸食。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犯罪的事实终将露出马脚。两天之后,早已掌握犯罪线索的民警将二人传唤到案,经讯问,二人对贩卖的毒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