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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对门诊慢性病实行"长处方"政策 最长可到3个月

转载 0916u.com2022/01/24 14:00:51 发布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 174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在新闻发布会上,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雷耀堂介绍说,此次疫情发生后,省医保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医疗救治保障相关工作。

  及时预拨医保资金,扎实做好“两个确保”。全省各级医保部门认真做好医疗救治保障,西安、延安等市医保部门及时向救治医疗机构预拨医保资金,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截至目前,西安市医保部门先后三批次向西安市胸科医院、市人民医院、长安区医院等医疗机构,预拨医保周转金7300万元。

  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全力保障群众就医用药需求。为确保疫情期间医保服务畅通,全省各级医保部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启动“远程办公”,试行容缺受理和事后补交材料,确保疫情期间参保人员各项医保待遇不受影响。对孕产妇、儿童、新生儿等重点人群开通医保“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处理,确保医保服务畅通便捷;对血液透析、移植后抗排异治疗、门诊放化疗等定期治疗患者延长备案有效期,上传诊疗计划周期放宽至3个月;对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药品实行“长处方”政策,最长可到3个月。延长定点医药机构每月医疗、药品费用结算单报送时限,还可根据系统数据先行支付预付金,待疫情结束后清算,缓解了疫情期间医药机构资金垫付压力。同时,全省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和定点医药机构积极协助做好滞留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及费用结算工作,保障滞留人员异地就医顺畅。

  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西安市疫情防控的支持力度,完善每日沟通工作机制,加强指导西安市医保部门开展线上服务,实施“长处方”政策,延长门诊慢特病患者医保备案有效期等各项便民服务。疫情期间,普通患者或慢性病患者通过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网上购药,无法使用个人账户或统筹结算的,待疫情结束后,符合医保相关规定的费用,由定点零售药店办理补刷个人账户或挂账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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