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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高校毕业生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为100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
6月23日,记者从陕西省政府了解到,我省印发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
允许学生保留学籍
休学创新创业
加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设力度,推动省级
强激励举措
激发“互联网+”
加大办赛经费支持力度,对“互联网+”大赛国家级金奖和银奖项目分别给予一定奖励。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构建“课程引领、项目实践、大赛遴选、成果孵化”的一体化链条。将大赛获奖情况作为本科高校“双万”计划、职业院校“双高”“双优”计划考核评估重要指标,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鼓励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就地或返乡创业。国赛金奖、银奖项目指导教师可依托相关成果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或直接立项为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申报指标单列。
实验实训平台资源
面向在校大学生免费开放
完善高校“创新+孵化器+人才培养”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推进高校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客空间等校内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开展专业化孵化服务。整合国家和省部级实验室、专业实验室、校企合作实验室等实验实训平台资源,面向在校大学生免费开放。鼓励高校主动对接陕西经济发展需求,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校内创新创业训练基地、校企联合研发中心。结合学校学科专业特色优势,联合有关行业企业建设一批校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基地。“十四五”期间评定50个省级特色创新创业训练基地、300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
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一定
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
减税降费政策
加大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支持力度,将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情况作为因素纳入高校财政拨款制度改革体系。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免增值税、所得税。对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人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按规定抵扣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以及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按规定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高校毕业生
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
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金融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及小微企业申请贷款,给予优先重点支持,降低贷款利率,简化贷款申报审核流程,提高贷款便利性。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高校毕业生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对10万元以下贷款、获得设区市级以上荣誉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为100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