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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分割起争端,南郑法院悉心调解续亲情

转载 0916u.com2022/12/22 21:23:43 发布 来源:南郑区法院 作者: 68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日,南郑法院家事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兄弟三人的共有物分割纠纷,承办人立足审判职能,结合人民调解,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还化解了双方当事人心中的怨气,让破裂的亲情得到了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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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原、被告的父亲穆老汉于今年1月因病去世,依照规定,穆老汉退休前所在单位应给付穆老汉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三万余元。子女料理完穆老汉的后事后,却因抚恤金的分割问题发生争议,经过数次沟通之后,发生了争吵,双方关系降至冰点,两兄弟一纸诉状将大哥起诉到本院。

受理本案后,承办人了解到,老人生前在世时,就曾因赡养问题将几兄弟诉至法院,兄弟间矛盾本就尖锐,本次如果仅仅简单依据法律法规分割,势必会再次割裂三家人的亲情,承办人便邀请了曾经参与处理赡养纠纷的调解员,共同到当地村组织、老人生前单位走访调查,坚持从情理、法理和本地风俗习惯角度出发,多次通过背靠背调解、电话沟通等方式,耐心听取双方争议焦点,安抚双方情绪,并说明抚恤金的分配原则,二原告最终放下心中芥蒂,对被告说“父亲去世了,我们兄弟还是兄弟”,双方就老人的抚恤金分配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后,应当事人申请,承办法官前往老人生前单位就抚恤金发放领取事宜再次进行沟通,相关单位也表示将及时进行兑付发放。

办理家事矛盾的案件,应以维系好家庭关系和睦为最终目标,不能就案办案,出现赢了官司输了亲情的局面;同时,在审判中坚持注重和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特别是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关注,“家和万事兴”每个家庭的和谐稳定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活美好的前提,近年来,南郑法院家事法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更新办案理念,积极创新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新方式,让家事审判成为培育优良家风、宣传法治声音、弘扬家庭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实现判情理法的多方融合,让家事审判更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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