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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汉中市宁强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韩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玩转多重角色 只为能够骗到“你”韩某某平时喜欢用手机在网上浏览各类信息,当看到人们在网站发布的需求信息后,于是心生邪念“挣快钱”,动起了诈骗他人的“歪脑筋”。
2021年11月,韩某某在网上找到一条寻找货源批发的信息,经过一番“策划”,便开启了他的首场“角色扮演”。韩某某通过预留的手机号添加对方为微信好友,在与对方沟通中,他声称自己是“批发商”,可以以略低于市场批发价的价格提供商品批发,待收到“预付货款”后即可将商品发货。对方急于寻找货源,再加上韩某某给出的优惠条件,于是信以为真。经过一番“恰谈”,遂将“预付货款”转给了韩某某。韩某某收款后,将对方拉黑。第一次的成功诈骗让韩某某尝到了甜头。面对不同人的需求,再以相应的身份实施诈骗,尽量开出吸引条件,把钱骗到手就算赢。
渐渐地,韩某某深谙此道。2021年12月,韩某某看到有人在网上寻找汽车陪练,他就地化身为“驾校教练”,向对方声称自己有门路快速拿到驾照,还可以提供专业训练场地,但需对方支付“场地费”......
2022年6月,韩某某看到网上有人发布寻找辩护人的信息,他又如法炮制,以“律师”身份谎称可以帮助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让对方将取保候审保证金转入自己提供的账户......韩某某抓住受害人的需求心理,通过扮演不同角色实施诈骗,再适时抛出优惠条件,屡屡得逞。
数次冒充“房东” 设下出租骗局
常见的假房东骗局,一般是骗子租来一套房子,随后冒充房东将房子转租,最后携租金潜逃。令人意外的是,韩某某并没有租房子,只采用了“空手套”的简单方式实施诈骗。针对网上租客们对房屋的地理位置、户型等要求,韩某某事先从网上下载相应的房屋照片,并整理归类,为下一步的诈骗做足准备。待一切就绪后,韩某某摇身一变成为附近几个县区的“房主”,通过主动与租客联系,再以较低的租金推介房屋,并向其展示事先准备的房屋照片。待租客们表示“满意”后,韩又声称“这房子租的人很多,再犹豫就没了”,随后向对方收取“租金”。
当收到对方的“租金”后,便将其拉黑。在涉及的数起案件中,韩某某采取最多的就是以“房主”身份实施诈骗,可谓“屡试不爽”。有受害人通过电话、短信联系韩某某退款,韩某某均置之不理。多行不义必自毙 招摇撞骗终获刑接群众举报,经公安机关寻线追踪,
2022年9月,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在外地落网。经查明,韩某某以上述方法累计作案15起,涉案金额5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韩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退赔了全部涉案赃款,可依法对其从宽处罚,可依法对其适用缓刑。法院作出判决后,被告人韩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回顾整个案情,韩某某的诈骗手段其实并不高明。之所以得手,主要利用了受害人的需求和贪图便宜、贪图便利的心理。在此提醒,无论骗子使用什么套路,落脚点总在“钱”上。
在与陌生人交往过程中,凡涉及到私人信息、财物资金、账户密码的,凡是被要求下载不明APP、点击不明链接的,凡是要提供个人账户信息、验证码、身份证号的,都要万分谨慎,切不可贪图小利。
面对各种诈骗手段,唯有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不汇款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