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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汉中市禁毒委员会、汉中市公安局发布关于鼓励奖励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称,毒品之祸,残害百姓,殃及国家,危害民族。为净化汉中市社会风气,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等规定,下发该通告。
奖励对象:
举报人是指直接到公安机关当面举报或者以书面材料、电话、电子邮件以及其他形式向各级公安机关举报个人或团体的涉毒违法犯罪事实的个人。举报人不包含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以及在其他公务活动中发现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人员。
举报范围:
举报人举报的线索是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未掌握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举报人举报的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次性物质奖励。
奖励标准:
1.举报吸毒人员,每查获1名奖励人民币500元;
2.举报走私、贩卖、运输以及非法持有毒品,根据破案缴获毒品数量奖励100元至50000元;
3.举报非法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根据缴获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数量奖励100元至10000元;
4.举报走私、非法买卖、运输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的,根据缴获量奖励1000元至5000元;
5.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或贩卖罂粟壳,根据铲除毒品原植物数量和缴获罂粟壳量奖励200元至8000元;
6.举报非法制造加工毒品、国家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加工厂(点)的,奖励1000元至50000元;
7.举报涉毒问题场所,视情给予1000至8000元奖励;
8.举报在逃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的,每抓获1人,视情奖励500至10000元;
9.举报悬赏通缉的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的,按照悬赏金额奖励。
举报方式:
公民发现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向公安机关举报。
1.电话举报:举报人可以打110或者各级公安机关公布的举报电话;
2.来访举报:举报人可以直接到各级公安机关当面举报;
3.来信举报:举报人可以写举报信邮寄到全市各级公安机关;
4.其他方式:举报人可以采取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其他方式向各级公安机关或禁毒部门举报。
奖金兑现:
举报奖励资金的兑现由办案单位公安机关负责。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在接受举报线索后,经查证属实或破案后30个工作日内将奖金发给举报人。举报人在接到奖励通知后3个月内未领取奖金,视为自动放弃。
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举报人的信息公开或泄露,违者依法追究责任。希望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使毒品犯罪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举报电话:0916—110 0916—2688950
举报邮箱:hzjd1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