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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针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部署安排,南郑区应急管理局依法查处了南郑区某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6日,南郑区应急管理局在对汉中市南郑区某矿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程序,擅自进行选矿厂设备安装、调试,经市、区应急管理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询问,确认该公司违法行为属实。
查处结果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四条的规定,南郑区应急管理局做出了对该企业处以罚款10万元,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处以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南郑区某矿业有限公司在未做安全设施设计,未进行安全评价的前提下,擅自进行选矿厂建设并进行选矿试生产作业,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给企业的正常生产造成了安全隐患。通过南郑区应急管理局的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并阻止了该企业在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评价方面的违规行为,该起案件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理恰当,对我市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起到了有效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