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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例!汉中市实现特药电子处方"走出"医院进药店

转载 0916u.com2024/06/02 10:28:45 发布 来源:汉中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 101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日,1名使用特药的参保患者持我市3201医院开出的特药“双通道”电子处方,在特药定点零售药店现场购药并成功报销结算,标志着汉中市特药电子处方流转平台顺利贯通,参保患者购买使用特药的另一个通道堵点被打通,实现“信息和处方多跑路,患者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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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通道”是指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报销的机制。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电子处方后,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到“双通道”零售药店,参保人可通过“陕西医保”微信小程序自主选择就近就便的“双通道”零售药店,凭医保电子凭证就能实现药品购买和“一站式”医保结算。

汉中市医疗保障局积极响应国家和省医保局《深化医保信息平台便民服务应用的指导意见》,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组建专班探索建立“双通道”管理机制,打造“互联网+医保”创新服务模式。

“互联网+医保”新服务模式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部署处方流转中心,连通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保证电子处方顺畅流转。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实现处方与药品的安全合规性流转,通过电子处方流转平台的医保外延药品目录,实现零库存开具外延药品库的“双通道”药品。

通过“互联网+医保”新服务模式,参保群众可实现在线处方查询、在线问诊、凭方复诊、凭方续方、医患沟通、多渠道购药、医保在线结算等功能,给特殊病患者带来直接实惠,进一步减轻参保患者就医费用负担,保障参保群众的特病、大病用药需求,提高参保患者购药的便利性和用药可及性。在探索实施新服务模式的同时,建立医保用药审核规则智能监控系统。通过“双通道”电子处方流转,在线上或药店直接结算享受的医保待遇与到窗口进行报销一样,均按照医保现有规定待遇政策给予支付。

截至目前,全市有8家定点医院(含3家三级医院),47家定点药店已正式上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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