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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建立健全科学高效、公正透明的招生入学长效机制,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汉中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西乡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小学一年级招生,根据户籍地、居住地,结合划定学区,秋季开学按照就近登记(报名)方式入学。初中(九年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在划定学区内,采取对口直升方式,秋季开学登记(报名)入学。
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2024年秋季学期使用汉中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平台,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招生。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1.招生方式: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和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原则。户口为第一梯度(含按房产落户的新户籍注册方式),房产为第二梯度,优抚对象为第三梯度,进城从业、务工和租房户为第四梯度。各校按梯度招生,先招符合前三梯度的学生,若有剩余学位,则学校采取“现场初审登记——学校考核积分——入户实地核查——正式录取”方式进行第四梯度招生。
2.招生计划及片区划分
(1)城北小学:招生12个班,提供学位540个。第一梯度户籍在:城内街社区(3、4、5、6、8、10组),进站路社区(不含3组),附溪社区(含原三友6、7、8组),北坝社区(含百合社区);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城东东一路——将军路北段以西,南至汉白路以北,西至进站路(云林路)以东,北至樱花山庄以南片区;溪水佳苑小区。
(2)东关小学:招生9个班,提供学位405个。第一梯度户籍在:东关社区,前锋社区(含前锦社区),南关社区(1、2、3、4、5、12组),城内街社区(7、9组);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东一路以西,南至河滨路以北,西至商业步行街(南大街——河滨公园西路)以东,北至汉白路以南片区。
(3)莲花小学:招生10个班,提供学位450个。第一梯度户籍在:莲花社区,鹿龄社区(含八一路社区),进站路社区(3组),西关社区(9、10、12、13组),结友社区(1组);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进站路以西,南至东康巷(金山酒店南侧)——民安街——宁家园无名街道(卫健局对面巷道)以北,西至樱花大道以东,北至阳安铁路以南片区。
(4)金牛小学:招生7个班,提供学位315个。第一梯度户籍在:西关社区(1至8组、11组),结友社区(不含1组),南关社区(6、7、8、9、10、11组),城内街社区(1、2组),西关社区(14组、城北户口或城北散户,含新桥社区);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商业步行街(南大街——河滨公园西路)以西,南至河滨路以北,西至樱花大道(滨江华庭)以东,北至东康巷(金山酒店南侧)——民安街——宁家园无名街道(卫健局对面巷道)以南。
(5)四河学校:招生4个班,提供学位180个。第一梯度户籍在:四季河村,青龙村,乔山村;第二梯度房产在:北至北环路(国道)以南,南至河滨路以北,西至城东东2路以东,东至西白路与北环路(国道)交叉口;北合佳苑小区,水云居小区,幸福里小区。
(6)河滨小学:招生8个班,提供学位360个。第一梯度户籍在:北坝社区(含百合社区)的可自行选择城北小学和河滨小学,前锋社区(含河滨社区)的可自行选择东关小学和河滨小学;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东2路以西,西至城东东一路以东,南至河滨路以北,北至北环路以南;水云居小区,东环小区,兴忠小区,丰元新村小区,茶乡水城小区,幸福里小区。
(7)葛石小学:招生5个班,提供学位225个。户口或房产在葛石社区,五渠村,中渡村,和平社区,桥房村,官兵村,牧马河以南、老东渡大桥以西的住宅小区。
(8)城北街道中心学校:招生5个班,提供学位225个。第一梯度户籍在:二里社区,十里村,古元村,枣园村,余家山村,桥房村;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樱花大道(滨江华庭)以西,西至老316国道与新316国道交叉口以东,南至河滨路以北,北至新316国道以南。
(9)城南街道中心学校:招生5个班,提供学位225个。户口或房产在东渡社区,水东村,五星村,官兵村等。
3.招生梯度说明:
(1)第一梯度(户籍)凡符合新生入学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凭户口簿在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学校登记入学。
(2)第二梯度(购房户)需提供以下证明:
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或网签购房合同或普通合同及交款发票(正式发票,不是收据);户口簿(学生和房产证所有人应在同一户口簿,若房产所有人为学生父母其中一方且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出具学生父母的结婚证明、学生出生证明等证件)。凭户籍、房产证明材料在对应划片的学校登记入学。
(3)第三梯度(优抚对象子女)需提供以下证明及相关材料(所有材料真实性由提供材料的单位全权负责):
省级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由县推荐部门出具证明;
军烈、军转及随军人员: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队出具证明;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公安局出具证明;
消防英烈和消防救援人员:消防队出具证明;
援藏援疆干部:当地政府出具证明;
招商引资投资商:县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出具证明;
父母工作调动:机关单位出具职工(正式)工作证明;
随迁子女: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等;
西乡县引进人才子女: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西乡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务工人员:持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6个月以上务工证明和近6个月工资银行流水记录(全部资料由园区管理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由园区管理委员会收集汇总后统一报教体局审核登记)。
以上需凭户口簿及相应证明材料,由县教体局审核安排入学。
(4)第四梯度(从业、租房户、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以下证明:
学生户口簿;学生父母从业证明或务工合同(单位签字盖章)及其工资证明;租房合同(所租房屋安全需由所属村或社区审核签字盖章)及其付费证明。选择相对就近或者学位充足的学校登记入学。
4.招生时间安排(详细安排由招生学校另行公布)
(1)5月20日前:城区9所公办学校对学区内生源情况进行摸底核查、报送招生计划。
(2)7月8日—9日:符合第一梯度、第二梯度、第三梯度招生条件的学生,在家长的带领下,持户口簿(第一梯度)或房产证(第二梯度)和相关印证材料(第三梯度)到对应学区小学审验资料,凡审验合格者学校保留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
(3)7月10日—11日:学校组织前三梯度家长进行“招生系统”网上报名培训,按照网上报名、登记等流程上传相关资料(印证资料要与学校现场审验材料保持一致,清晰准确)。
(4)7月12日内,城区各学校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公告2024年招生剩余学位数,同时公布第四梯度招生详细流程和考核积分办法。
(5)7月13日,符合第四梯度招生条件的学生,在家长带领下,按现居住情况,持户口簿及复印件、学生父母从业证明或务工合同、租房证明材料以及涉及考核积分的所有印证材料,到就近学校初审登记。学校现场审验资料,保留符合招生条件学生的户口簿等印证材料原件。
(6)7月14—15日,学校组织人员复核第四梯度报名资料并进行考核积分,凡材料真实可信且得分达95分以上的学校直接录取,若还有剩余学位则由学校对有疑问的材料实地入户核查。
核查采取听、查、看、访的方式,主要核查报名提供的各种信息是否准确,是否与实际情况(从业、务工、租房)一致等。经核查,若提供资料信息不真实,则本项考核积分直接按0分计算,所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负。
(7)7月16日,学校汇总入户核查情况并召开专题会议,按积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第四梯度剩余学位录取对象,并将录取情况报送县教体局备案。
(8)7月17日,各校组织人员对第四梯度的报名资料进行整理并上传到“招生系统”,同时审核完善“招生系统”平台上所有已录取学生的相关报名资料。
(9)7月18日,各学校在醒目位置公布第四梯度录取名单。
(10)7月20日,各招生学校发放学生录取通知书,退还学生户口簿等部分证明材料原件(学校保留部分原件和复印件一套)。2024年秋季开学时,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对应学校报名。
5.第四梯度考核积分办法。(以下提供考核资料信息应相互印证,真实一致。详细考核办法以学校公布的为准,共计100分)
(1)提供:学生和户主、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得10分。小计20分。
(2)提供:学生父母2023年9月1日以前在城北中心片区经商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可直接得40分;或提供学生父母2023年9月1日以前在城北中心片区务工、就业合同(用工单位签字盖章)原件和复印件得20分,3个月真实有效的工资流水电子帐单(微信、支付宝、银行转帐等)截图打印件得15分。此项最高得40分。
(3)提供:学生父母2023年9月1日以前签订的在城北中心片区租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所租住房安全性必须经房产所在村或社区审核签字盖章)得10分,提供租房期内1次租房费用支付电子帐单(微信、支付宝、银行转帐等)截图并打印得10分。以上资料全部提供齐全计20分。
(4)提供:2023年秋季学期在城北中心片区幼儿园就读的学籍证明(此证明由学生所在幼儿园从学籍系统打印,园长签字,加盖幼儿园公章,且仅限城北片区学校招生使用)。小计20分。
6.相关要求
(1)学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到片区内选择相对就近小学登记,带上所需审核资料交招生学校审核,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的视同为自动放弃学位。
(2)经核实,在报名登记时提供虚假信息、证明、证件和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后果自负。
(3)第四梯度招生不划定学区,按“相对就近、有空可进、无空另选”的原则,相对就近入学。在本梯度招生时,凡符合报名条件,因学位不足无法录取的,由学校和县教体局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或葛石小学就读,若不服从的,责任自负。
(4)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明确招生流程和时间安排,优化报名登记、递交证明材料、审核相关资料、考核评分、实地核查等程序,对提供的材料要列出清单,提前告知家长。招生时取消提供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证在秋季开学报到时提供)和面试等无谓证明材料及附加项目,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收入证明等信息。
(二)城区初中,杨河学校七年级招生
1.招生计划:
(1)西乡三中:提供学位950个,招收金牛小学、东关小学、城北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城北小学毕业生可按志愿填报三中或五中)。
(2)西乡五中:提供学位950个,招收莲花小学、城北街道中心学校、子午镇中心学校、城北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城北小学毕业生可按志愿填报三中或五中)。
(3)西乡四中:提供学位500个(含西乡县少儿体校人数),招收杨河镇中心学校及辖区小学,葛石小学、草庙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以及三中、五中划定学区内有住宿需求、农村小学因随亲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
(4)西乡六中:提供学位200个,招收城南街道中心学校、城南街道官兵教学点六年级毕业生;三中、五中划定学区内有住宿需求、农村小学因随亲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
(5)四河学校:提供学位200个,招收四河学校六年级毕业生。
(6)汉中市杨河学校:提供学位600个,招收全县(含县外)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汉中市杨河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40人,其招生时间、方式、方法和七年级一致)。
2.招生方式:
城区公办初中(九年制学校)招收在划定的对口直升学区内具有六年级学籍的学生,杨河学校可在全县(含县外)范围招生。各学校在招生时间内,组织家长参加“招生系统”网上报名培训,指导家长在系统上提交相关资料,学校审核无误后正式录取。
3.招生时间安排(详细安排由招生学校另行公布)
(1)7月15日前,各城区初中学校(含汉中市杨河学校)公布招生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2)7月15日—17日,由家长(监护人)带上学生户口簿簿、对口直升的对应小学毕业证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公布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学校审核通过后,给家长发放报名条,同时组织家长进行网上报名培训,并上传学生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页,小学毕业证等照片。
(3)7月18日,城区初中在“招生系统”审核资料,并录取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汉中市杨河学校由县教体局派3名以上工作人员驻校组织招生,若报名总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实行一次性全部录取;若报名总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录取时邀请纪检部门、“两代表一委员”、家长代表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录取结果现场公布。7月18日,未被杨河学校录取的学生系统将自动退回。
(4)7月19日,未被杨河学校录取的城区小学毕业学生,在对口直升的对应初中学校补传报名资料(城北小学毕业生可自行选择三中或五中),并由学校审核资料合格后进行补录。
(5)7月20日,由各招生学校审核完善“招生系统”各报名学生信息和上传所有资料,确定正式录取学生名单,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公布。
(6)7月21日,各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汉中市杨河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需家长、学生向学校提供“自愿放弃原就读初中学位承诺书”)。
4.说明:
(1)学生或家长在登录“招生系统”登记报名后,不能修改,不能在其他学校重复报名。
(2)未被汉中市杨河学校录取的学生,对口直升到原学区对应的初中(九年制)学校,凡城区的小学生务必于7月19日到对应学区初中报名,逾期责任自负。
(3)户籍在县城北片区,从户籍地外小学毕业以及参照小学优抚对象家庭的学生就读七年级,须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学籍信息表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在县教体局基教股登记后,安排在相应的初中就读,所有资料原件交招生学校,并在“招生系统”上传学生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毕业证等资料照片。
(4)县城北片区的购房户、经商、就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从县城北片区外其他小学毕业后就读七年级的,须持学生户口簿、学生父母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必须经房屋所在村或社区审核)等相应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西乡四中或六中报名登记,所有资料原件交招生学校,并在“招生系统”上传学生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页,小学毕业证,父母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资料照片。
三、特殊群体学生招生
各镇、各学校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针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同状况,按照“一人一案”落实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送教上门等教育安置办法,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就学。对于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交当地镇政府(街道办)审核批准。
西乡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监督电话:0916-6221809
0916-6213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