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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3日,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高台派出所接分局110指令:“南高台镇辖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驾驶一辆无牌照两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弃车逃逸。”收到指令后,高台派出所民警火速赶赴现场。
经初步流调,肇事司机流窜各地,增加了案件办理难度。
派出所初步锁定嫌疑人后,多次电话、短信劝归,均无结果,随即将案件移交交警大队。大队迅速成立专案小组,展开了全面而深入的调查,于8月10日将潜逃在甘肃省陇南市的肇事司机通过电话劝解归案。
8月19日,“7·23”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受害人家属带着锦旗、感谢信当面致谢参案民辅警。
此次案件的侦破证明,任何妄图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都将是徒劳的。南郑交警将始终保持对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捍卫法律的尊严,保障每一位市民的出行安全。
同时,也借此机会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遵守交通法规,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的尊重和保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勇于承担责任,及时救助伤者,切不可心存侥幸选择逃逸。否则,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让我们携手共建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