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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佩戴安全头盔!宁强交警曝光→

转载 0916u.com2024/09/11 21:04:46 发布 来源:宁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作者: 129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不戴头盔的理由有很多


但安全头盔是驾乘摩托车、电动车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惨痛的事故一次次为人们敲响警钟

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很重要!

为了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

现对一批未佩戴安全头盔者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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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只是一种手段警示才是目的

交通安全人人有责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宁强交警再次提醒

头盔不仅要带上,更要戴上,还要戴好

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第十七条: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非国标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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