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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时间
2025年2月5日至12月31日,专项补贴资金用完即止。
二、补贴对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范围
“13+9”类家装产品。
四、补贴标准
1.购买马桶、浴缸、淋浴器、台盆、沙发、床品(含床垫、床头柜、床架)、床上用品(含床单、被褥、枕头、床笠)、桌椅(含餐客桌椅、梳妆台、茶几)、柜子(含橱柜、浴室柜、衣柜、书柜)、灯具、智能坐便器(含智能马桶盖)、智能门锁、智能家居控制系统(含智能监控)13类家装消费品,二级能效或水效标准及以下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一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2.购买老年人护理床、轮椅(助行器)、自动感应灯具、闪光振动门铃、助听器、制氧机、呼吸机、血压计、血糖仪9类适老化产品,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30%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五、消费者操作指引
(一)资格申领。消费者可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并申领补贴券,1张补贴券只允许核销1件商品。
(二)选品购买。完成补贴券申领后,消费者可自行选择参与本次活动的线下经营主体进行商品选购。
(三)支付渠道。消费者在选定商品后,通过支付宝完成支付。
(四)退货退款。如发生退货情形,补贴资金应退回专项账户,券有效期外,发起退款,券不返回,券有效期内,发起退款,券返还消费者。消费者可联系参与专项活动线下经营主体,在销售人员核实商品情况后,为消费者申请退款。
六、参与经营主体
鼓励各类家装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按照《汉中市商务局关于征集2025年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家装领域参与商户的通知》有关要求申报。参与专项活动的商户以“汉中商务”微信公众号公布名单为准。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消费者直接购买家装商品即可享受补贴,不强制要求收旧商品。严禁商家出现“先涨价后补贴”“退货不退补”骗补套补等不法行为,切实保障补贴资金安全,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活动参与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二)商家开具发票时间必须在本年度活动开展期间,产品交易时间和开票时间相差不超过20天,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统一填写消费者身份证号码,发票票面金额必须与商品售价、《补贴确认书》保持一致,发票票面加盖陕西税务局监制章。
(三)商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注或张贴补贴标准、补贴额度,并公布所属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咨询热线。
(四)家装商品购新补贴活动资金由商家先行垫付,商家负责在支付宝平台提交补贴申请信息,同时留存《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确认书》、消费者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能效标识、消费者付款截图、商户收款账单截图、销售发票、家装商品安装后照片,销售台账、进(出)货记录等纸质资料。待第三方对交易资料审核通过后,由市商务局分批次向商家对公账户拨付补贴资金。
(五)补贴商品收货地址限定在陕西省境内。
(六)本次活动的组织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或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有权修改本次活动条款及细则。支付结算平台、线下经营主体及消费者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