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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布2017年秋季中小学校收费标准 违规可举报

转载 0916u.com2017/08/17 22:51:04 发布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汉中生活网 929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昨日,陕西省物价局公布了2017年秋季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对陕西公办普通高中学生免收学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照公办同类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高出免除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据了解,公办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一律为每人次40元,公办农村学校的伙食费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城市学校的住宿费、伙食费坚持自愿,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

同时,对公办学校的普通高中学费进行免收,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陕西对公办普通高中学生按照省级标准化高中800元,城市普通高中350元,农村普通高中200元的标准免收学费。职业高中的学费按照文科700元、理科900元的标准进行收取,其中,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中小学学费及住宿费实行属地管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照公办同类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高出免除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此外,省物价局对2017年秋季高中教材价格进行公示,市民可登录其官方网站进行详细查询。对违反国家和我省教育收费政策,未按规定进行教育收费公示,不坚持自愿及非盈利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行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如果您的身边有学校违规收费现象,请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记者高乐 实习生赵颖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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