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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俩村干部在扶贫互助资金上“动手脚”,被警告处分

转载 0916u.com2019/09/17 19:25:00 发布 来源:勉县纪委监委 作者: 1015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保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高压态势,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勉县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勉县长沟河镇白云寺村村委会主任、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会长董启生,村党支部副书记、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出纳刘庆军违规使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2017年12月,白云寺村在“一事一议”亮化工程项目和张家沟安置点建设中,经董启生同意,刘庆军从该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账户上提取现金3万元,用于支付亮化工程集资款和安置点占地补偿费,违反了扶贫互助资金管理相关规定,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3月,董启生、刘庆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勉县镇川镇胡家渡村村委会主任陈晓艳违反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规定问题。2016年3月以来,陈晓艳兼任镇川镇胡家渡村龙洞门黑花生专业合作社财务人员期间,财务管理不规范,合作社无专门账务,支出票据无经办人、审批人签字,违反了财务管理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5月,陈晓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2019年是勉县整县脱贫摘帽的关键之年,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作风建设,认真落实精准扶贫政策要求,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确保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全体党员干部要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教训,认真对照整改,严格遵守脱贫攻坚各项纪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落实,为整县脱贫摘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来源: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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