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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券申领条件
(一)在市内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机动车的消费者。
(二)购置时间为2025年1月11日至2025年1月19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
(三)购车用户需在2025年1月27日前在汉中市完成登记注册并挂牌。
二、消费券发放标准和数量
对符合参与活动条件的居民个人购买乘用车新车发放一次性消费券补贴,总额度200万元,先申先得,领完为止。
(一)购车发票金额5万元(含)-10万元(不含),给予2000元消费券补贴。
(二)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以上,给予3000元消费券补贴。
(三)购车发票金额20万元(含)以上,给4000元消费券补贴。
三、消费券申领程序
申领人下载登录“云闪付App”—“汉中市汽车消费券”平台,选择符合汽车消费券申领条件的销售企业,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
(1)购车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购车刷卡POS机小票(票据总金额(包括贷款合同)应大于或等于购车发票金额)
(6)银行账户信息
系统将根据消费者提交申请资料时间自动排序,申领直至总额度发放完毕为止。审核合格后发放补贴,如提交的申报资料有误,系统平台将予以退回。申领人一定要认真阅读并按细则规定程序操作并及时查看进度,因个人资料报送有误导致无法领取消费券的后果自负。补贴申领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2月28日。补贴申领系统审核时间: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28日。逾期不申领的,视为自愿放弃申领。审核结束后通过申领平台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发放补贴。
四、注意事项
(一)每辆符合补助条件的汽车只可申领一次汽车消费券。不得与汽车报废补贴、置换补贴同时享受。
(二)申领人必须为机动车所有人,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银行账户所有人一致。
(三)申领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将取消补助资格、追缴补助资金,依法追究责任。
(四)汽车销售企业应诚信经营,对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协助汽车所有人骗取财政资金的,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助资格,依法追究责任并列入企业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