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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郑区两河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两河镇红庙村某地疑似种有罂粟,随后,立即联合禁毒大队、镇村干部开展铲除工作。经现场勘查,在该村村民谢某某自留地内发现非法种植罂粟原植物,民警当场将发现的162株罂粟原植物全部铲除。经询问,违法行为人谢某某对其非法种植罂粟原植物一事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