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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08国道汉中至勉县段一级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通告
108国道汉中至勉县段一级公路已建成,已于2021年7月10日正式通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108国道汉中至勉县段一级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陕政函〔2021〕86号)批准,现就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08国道汉中至勉县段一级公路设立定军山收费站,收费期限自2021年7月10日起至2041年7月9日止。 该收费站位于勉县定军山镇高寨子村,国道108勉县公路改扩建段(定军山,K52+885)处。
二、除国家规定免缴通行费的车辆外,其他车辆均须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及下列收费标准缴纳车辆通行费。
省政府批准的108国道汉中至勉县段一级公路收费标准如下:
(一)客车
类别 | 车辆类型 | 核定 载人数 | 说⠼/span> 明 | 收费标准 (元/车次) |
1类 | 微型、 小型 | ≤9 | 车长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9人的载客汽车 | 5 |
2类 | 中型 | 10-19 | 车长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为(10-19)人的载客汽车 | 5 |
乘用车列车 | --- | --- | ||
3类 | 大型 | ≤39 | 车长不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39人的载客汽车 | 10 |
4类 | ≥40 | 车长不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不小于40人的载客汽车 | 15 |
(二)货车及专项作业车
类别 | 总轴数 (含悬浮轴) | 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 | 收费标准 (元/车次) |
1类 | 2 | 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 5 |
2类 | 2 | 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 10 |
3类 | 3 | —— | 20 |
4类 | 4 | 35 | |
5类 | 5 | 40 | |
6类 | 6 | 45 |
大于6轴车辆统一按6轴车计费;合法超限货车,按同类型车辆的2倍计收。
108国道汉中至勉县段一级公路通行费收费在执行上述标准基础上,对安装使用ETC车载设备(OBU)的车辆统一按5%优惠。
三、勉县交通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应加强管理,设置清晰、醒目、规范的道路标志,亮证收费,文明优质服务,保障公路畅通。
四、缴费人对收费单位使用非法票据收费或不按规定标准收费的,有权拒缴,并向省级交通运输、财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及纠风部门举报反映。
五、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如下:
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