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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文明交通行动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人民幸福宜居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基础保障。目前全市正在开展“交通文明引领城市文明”行动,这是广大市民的共同愿望和热切期盼。为此,倡议如下:
一、各类汽车、摩托车、新能源车、电动车依法登记入户,取得行驶证并悬挂车辆牌照上路行驶。
二、驾驶汽车、摩托车、新能源车、电动车人员具备相应驾驶资格,依法取得驾驶证后再驾驶车辆。
三、驾驶、乘坐汽车、新能源车系好安全带,驾驶、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
四、不在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上额外加装“晴雨伞”、“遮阳伞”等装置,已经加装的自行拆除。
五、不购买、驾驶、乘坐“老年代步车”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车辆。不乘坐农用车、无牌无证车等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
六、车辆在停车场、停车泊位规范有序停放,车辆在路边停车上下人即停即走,不长时间停放。公交车、出租车在车站或指定区域停靠,公交车不沿街、沿路拉客。
七、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指挥,遵守红绿灯信号和交通标识、标志、标牌、标线规范。车辆不乱掉头,行人过马路走“斑马线”,不乱穿道路、不翻越护栏。
八、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车辆不超员拉人、不超载拉物、不超速行驶。
九、从我做起,服从管理,安全出行,自觉养成文明交通习惯。
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交通文明,共享幸福生活。
中共汉中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汉中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