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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加强城固县城区道路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经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决定在城固县启用西一路与南一路影剧院十字的卡口监控设备、重新启用东二路与文化路荷花园十字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处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监控设备安装位置
1、西一路与南一路影剧院十字路口
2、东二路与文化路荷花园十字路口
二、抓拍的违法类型
电子警察监控设备: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卡口监控设备:驾驶机动车接拨打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逆向行驶。
以上设备将于2025年01月01日00:00正式启用,对于被交通技术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到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违法处理地点:城固县政务大厅(西环二路北段国税局十字以北200米处),也可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违法业务查询处理。